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了《江西省药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反馈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江西省药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江西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江智燕;联系电话:0791-86178975;邮箱:1149435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