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1日印发了《2024年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2024年第4号,以下简称《通告》),对我省的89个国产普通化妆品拟取消备案。
在《通告》规定时间内,相关化妆品备案人未对其拟被取消备案产品提出陈述和申辩,现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产品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取消备案产品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