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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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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12 02:53:5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55
核心提示: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保化[2012]13号
发布日期 2012-01-16 生效日期 2012-01-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理化检测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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