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对某化妆品店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化妆品店经营区域销售合格化妆品的货架上有名为YSL、LANCOM等无中文标识产品共计143件,该化妆品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材料、相关票据、合格的检验报告、以及该化妆品店的购进验收记录,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科技城新区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当场对上述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截至目前,科技城新区市场监管执法组已对两家涉嫌违法企业立案调查。通过春雷行动,新区分局严格执法,有效规范了辖区内生产经营户行为,化妆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