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儿童洗护(洗浴)中心、婴幼儿游泳中心等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包含儿童化妆品批发的化妆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查看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进口婴幼儿化妆品有无检验检疫证明,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平台内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内容。截止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25家。
二是突出科普宣传,形成良好氛围。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和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通过设立展板、视频播放、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大力宣传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识,提高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科普家长正确选购儿童化妆品知识,强化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化妆品功效并安全用妆。截止目前,已制作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短视频6个。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查违规经营。以违规行为为线索,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采取看现场、抽品种、查票证等方式,对儿童化妆品重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等规定,规范经营行为。截止目前,立案查处3起。
四是突出法规学习,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以签署《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化妆品消费提示》为抓手,对经营化妆品主体存在的问题实施针对性的讲解和帮扶,引导其落实经营化妆品的质量要求和管理规范,从源头杜绝儿童化妆品安全隐患,压实化妆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开展春训1场,累计参训200余人。
五是突出技术手段,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对儿童化妆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推动经营主体从合法渠道进货,经营合法产品。通过技术监督,重点抽取儿童化妆品,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化妆品,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截止目前,已抽检儿童化妆品12批次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