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2年8月5日受理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2年8月8日起对拟注销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川妆20160035;企业住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法定代表人:王菊华;生产地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许可项目为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块状粉类、散粉类)。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