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位谋划推动。年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对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任务讲解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确保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突出示范引领。针对银川市南门地区是我区其各市县局主要的化妆品产品来源地的情况,按照“抓源头、抓关键”环节的思路,自治区药监局联合银川市场监管局组织银川市南门地区30多家大型化妆品批发公司和大型百货商场负责人观摩宁夏国大药房总店证照公示、现场货品分区陈列、标签标识管理和配送中心化妆品库房管理情况,引导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学习借鉴药品索证索票、产品购销系统和库房管理经验和做法,推进化妆品索证索票工作。同时,各地在推进工作中,也积极培育一批化妆品索证索票示范店、示范街,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示范引领。银川市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提升行动”,在化妆品经营单位相对集中的裕民巷创建化妆品示范街,并在化妆品经营单位推广使用进货查验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卫市试点启动化妆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指导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卫分公司等18家化妆品经营单位,从制度、验收、陈列、档案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经营实施规范化管理;石嘴山市在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八规范一承诺”活动,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针对疫情不能举办线下培训班的情况,自治区药监局积极创新,精心策划,培育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示范店,录制《宁夏化妆品经营单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指南》教学视频片,推送到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和化妆品从业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全区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商场电子显示屏、化妆品经营企业微信群、监督检查等方式,广泛传播《宁夏化妆品经营单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指南》视频,让企业更加直观地学习如何履行经营中的义务,组织举办化妆品培训班50余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四是加大督导检查。自治区药监局将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工作列入2022年全区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6月份组织的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督促调研工作中,首次将化妆品经营单位执行进货查验工作列入督查内容,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区3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督查,对发现没有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或执行不规范的,给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8月份采取五市相互交叉观摩和检查的方式,观摩学习五市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做法经验,互观互查,比学赶帮超,推进工作。
目前,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以点带面,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化妆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