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等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化妆品的外包装标识是否标注中文标识;是否有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件;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账制度等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芜湖市局已出动监管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57家,责令整改66次。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管人员向被检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详细讲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