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源头管理,抓好生产环节质量管控。一是数字赋能生产监管。全市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均已接入省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可以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非现场智能化、数字化监管,保证化妆品“源头可溯、流向可查、质量可控”,帮助企业提前发现化妆品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二是专业规范产品备案。派出专人赴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跟班实训”,有效提升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核的专业能力。通过审核“第一手”备案资料,第一时间深入指导规范产品备案工作,从源头杜绝备案资料违规、产品标签违法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完成44款新备案产品、8款旧产品信息补录、4款出口产品备案资料初审,审核及时率100%。三是生产抽样实现双覆盖。注重产品源头质量管控,今年的15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样,实现了全市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环节的企业类别和产品类别全覆盖。重点选取了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2家化妆品备案人,同时涵盖了普通护肤类、普通美容装饰类、洗发护发类、面膜类、洗浴类等辖区内全部产品类别。
二、重视监督管理,多方联动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按照“线上清网、线下清源”及儿童用妆“金盾护童”化妆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聚焦重点对象,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及儿童用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上级交办的化妆品网络经营违法线索7个,立案查处1件,处置率100%;办理儿童化妆品经营领域案件2个,罚没款1.5万元。二是日常监管常抓常管。以美容美发、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着力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今年以来,科所队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重点化妆品经营主体206家;经营环节共抽样32批次,目前未收到检测不合格报告;共办理化妆品案件19件,罚没款23.02万元。三是跟踪整改闭环处置。配合省局完成辖区内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覆盖率100%。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针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确认,确保问题整改率达100%。对市局第三方暗访发现问题的19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现场逐一指导规范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三、重视自我规范,提升生产经营主体意识。一是法律宣贯助意识增强。在生产备案经营监管群及时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最新法律法规、发布行业专业知识指导、以案释法,发布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及时告知上级发布的问题化妆品停止销售公告,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开展自查下架停售,消除风险隐患,同时组织企业参加线上公益专业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管教结合督自我规范。为督促广大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专门设计《化妆品经营单位台帐》表格供经营户使用,并印制、发放1800余本纸质台账本给重点经营单位作为补充,帮助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经营者查验相关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充分调动自我规范的自主意识。三是注重示范促长效管理。结合《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化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有效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规范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海宁市培育创建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9家、示范商场2个,发挥了良好的诚信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