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一个主题。紧扣“化妆品安全监管”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注重常专结合,突出监管检查重点,将化妆品标识标签、过期失效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作为监管执法重点品种,重点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积极拓展核查途径,在现场检查、查询国家局数据库、发函核实外,注重分析观察化妆品说明书、外包装信息,核准产品购进渠道,汇集上级公告,增强监管人员发现问题产品敏感度,为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已检查美容美发机构300余家次,立案查处美容美发机构6家。
围绕两个目标。围绕辖区内化妆品市场健康安全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两个目标,坚持“严查违法和严控风险并重、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并用”,及时组织对国家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进行排查,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排查假冒化妆品及不合格化妆品158批次,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经营案件51起。
突出三个抓手。围绕化妆品经营者数据库、全面推行化妆品“放心查”活动、儿童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三个抓手,扎实开展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化妆品经营者数据库,按照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个体经营户多、经营情况变动大的特点,建立辖区内实际经营化妆品经营者动态名单库,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管和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推行化妆品“放心查”活动,宣贯指导化妆品经营者使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 APP,在采购化妆品时“查一查”,严把化妆品采购关,帮助经营者、消费者快速甄别产品的合法性,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三是积极开展儿童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截至目前,已检查1134家次,抽检儿童化妆品9个品种,排查风险隐患38条,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8起。
落实“线上线下一致”。全力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摸底全市网络销售化妆品行为,排查化妆品网络经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行动期间,铺设张贴宣传海报475张,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84家次、检查网络化妆品经营者34家,责令改正6家,约谈并立案查处2家,并予以立案查处。
聚焦五个提高。着力推进“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企业的自律意识、消费者的维权打假意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部门的社会形象”五个提高,积极汇聚各类监管合力。着力铺设交流互动渠道,确保上下联动,全市统一推进,汇聚各县区监管合力。审评通过首批12家“化妆品经营示范店”,提高经营单位自律意识。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以“安全用妆,携手‘童’行”、维护乡村化妆品使用合法权益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有效提升部门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