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训指导”保证行动质量。通过对相应的监管干部开展化妆品常识、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落实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集中培训,保证监管人员业务熟练、能教能管。安排各个基层所监管人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示范创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指导,就化妆品常识、台账建设、索证索票、等方面依照建设标准对示范创建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相应指导以保证本次行动高质量完成。
二是“放心消费”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指导协助各经营单位建立了产品售后服务、举报投诉、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在创建单位、宣传栏、网站、媒体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同时,邀请各示范单位协助发放安全用妆知识宣传手册、化妆品小知识等相关宣传材料,让消费者能了解化妆品相关知识,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是“加强监管”保证长效质量。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检查深度和频次,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时督促问题处理。同时建立评分机制,围绕环境、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广告与宣传、消费放心公开承诺等内容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做到“每季一小评,每年一大评”,每年度按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区分并公示。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00余家次,整改问题30余个,共完成10家示范经营单位及1家示范商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