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联动部署,突出一个“细”字。根据省市局部署,明确总体要求、任务对象、创建目标及创建标准等,进一步细化示范商场、示范经营单位的创建任务,并逐一下发到各基层所和科室,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召集科所相关人员和创建商户负责人,召开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推进会,梳理分析方案内容,对建设标准进行精准解读,同时引导各创建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对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渠道来源、广告宣传等方面开展全面自评自查。
二是坚持监检结合,突出一个“实”字。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实施检查记录痕迹化管理,重点监管列入创建名单的美容店、母婴用品店、超市和商场等多类经营主体,对染发类、美白祛斑类、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检,并加强跟踪管理形成闭环。同时,科所聚焦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开展“一对一”上门检查指导,督促各创建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化妆品进货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可靠、储存经营合规,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宣传贯彻,突出一个“广”字。结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525爱肤日”“五进”宣传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推广“百千万”提升工程知名度,引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强化竞争意识,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激发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投诉举报化妆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公众创建参与率,构建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共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