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创建进度,坚持培训先行。象山局联合辖区所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创建指导,依照《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示范街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通过现场模拟、实地示范、问题解答等手把手的现场教学,对主体环境、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开展规范提升。组建示范创建微信群,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化妆品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养。截至目前,共开展创建指导7次,培训经营企业105家次。
二是线上线下结合,实施精准监管。加强科所联动,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设立巡查名单,采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通过登记系统查询、网格化现场巡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符合示范创建标准的化妆品经营主体底数。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功能,从质量安全、价格、广告等多维度加大对化妆品市场主体的监测,形成风险企业名单。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工程提升工作,共摸排出150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符合示范创建要求,设置分级监管任务清单4份,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立案查处线下化妆品相关违法案件52件,结案39件,罚没款22.525万元。
三是汇聚多方力量,倡导共治共管。积极调动属地政府、公安及卫健部门、行业协会等各种要素合力,通过推进化妆品经营规范区建设,构建起政府部门、社会、企业三方化妆品市场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探索从“全局上阵”变成“全县上阵”,用具有穿透力的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实现化妆品安全监管底线牢固、源头约束、齐抓共管、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共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场,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5家次,收到化妆品相关投诉举报23件,均已办结。
四是多措并举宣传,巩固治理成效。深入商场、村镇社区举办化妆品知识培训讲座,设摊设点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发放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联合医美监管部门,制作“化妆品知识一米线宣传标语”,张贴在辖区内各大商超化妆品售卖专区、母婴用品店等店内显眼处。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象山县广播电视台等地方媒体,整合社会力量延伸化妆品宣教触角,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引导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张贴“化妆品知识一米线宣传标语”7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