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排查工作以辖区内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等为重点排查对象,要求化妆品经营者对照国家药监局通告发布的停止经营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和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名单进行自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销售国家药监局通告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对照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等信息进行清查,并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严格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收集,严把进货关,严禁销售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一经发现,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杜绝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再次流入市场。
通过此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排查,加强了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下一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