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覆盖了化妆品专营店、生活美容店、大型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是重点查看各经营单位是否经营有通告所列不合格化妆品,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责令化妆品经营单位对该产品立即下架,现场封存。二是对各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化妆品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等内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经营“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化妆品违法行为。四是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等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化妆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2家次,未发现有销售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