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的宣贯工作,推动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于3月24日召开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视频宣贯会。省药监局化妆品处组织25名企业代表在省局12楼参会,289名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和393名监管人员线上参会。
会上,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综合处处长李南、监管一处处长林庆斌、监管二处处长刘萌分别从化妆品技术支撑、注册备案和上市后监管角度,介绍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立法背景与行业现状,深入分析了企业在产品上市前注册备案等环节、上市后生产销售等环节应该落实的主体责任,并对化妆品从业人员的从业规范做了讲解阐述。
2023年3月1日,《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下一步,省药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管理规定》宣贯力度,全面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