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动员,细化任务分配。根据上级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要求,将全年化妆品不良反应任务合理分配至各监测机构,构建以医疗机构为主,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以及化妆品经营者为辅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切实发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主力军作用,截至目前,医疗机构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23例,占报告总数的65.7%。
二是夯实基础,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开通账户,收集并上报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建立微信群,及时发布化妆品相关法规及知识,协助解决企业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结合日常检查,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宣贯,提高各生产企业监测主体责任意识和监测能力。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多个乡镇(街道)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化妆品安全知识科普资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方面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使用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认知能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