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以化妆品监督检查和抽样相结合,化妆品专营商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产品经营资质、购销渠道、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备案注册进行全面排查。
截止目前共检查21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行为,大部分经营户能够依法经营,但个别经营户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营企业未提供抽查产品的进货记录,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二是销售使用过期化妆品。此次检查对销售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起。另外开展了化妆品抽样工作,抽样品种包括宣称婴幼儿使用类,染发类、洗头膏、保湿类等,共抽样87批次。
下一步,按照拉萨市共创共享“美丽经济 美化拉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相关要求,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查处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全力提升我市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