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会就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化妆品规范管理的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切实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持续加强相关法规文件学习,建立健全各项化妆品管理制度,完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定期检查、储存保管等记录台账,做好从业人员培训,积极主动收集、填写、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大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力度。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和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标识标签不全、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会上,监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从化妆品的定义分类、标签标识、注册备案、渠道与来源、广告宣传、儿童化妆品管理等方面,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等相关条款以及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阐释。同时发放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详细讲解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和报表填写要求,对从业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
通过宣贯培训,进一步夯实了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了从业人员经营质量管理安全责任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妆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