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以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向公众普及化妆品标签相关知识,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努力搭建各方参与、人人关注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包装标签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二是强化企业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贯,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省药监局下发的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严格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依法依规经营,从源头杜绝采购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化妆品。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化妆品专营店、母婴店、美容美发机构、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是否有标签,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是否与原标签内容一致;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是否有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化妆品标签是否标注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的内容,是否标注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