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化妆品行业的生产、销售、广告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近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化妆品交易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化妆品城作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无法提供入场经营者检查的相关证明,未建立化妆品经营者管理制度等情形,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立案调查后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发现入场化妆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本案的办理再次表明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希望通过此案件的公开处理,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化妆品行业的关注和警惕,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文/开福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