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抽样检验。严格落实2023年化妆品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工作要求,提高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化妆品经营场所的覆盖率,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母婴店、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场所,儿童用化妆品、染发类、祛斑美白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增强抽样靶向性。按序时进度完成国家抽检57批次、省级抽检15批次的抽样和送样,占全年总任务的86%、56%。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妆安行动”,积极创建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截至目前,已帮扶指导82家化妆品店(商场)纳入试点,开展创建。结合“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化妆品抽样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累计已对1901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过期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未加贴中文标签、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等问题及时立案查处,今年以来累计查办相关案件27起,罚没款近10万元,有力震慑化妆品市场违法行为。
大力宣传引导。一方面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宣传解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及配套文件,督促经营者提高合法规范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围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联合省药品监管局举办大型启动仪式和科普活动,目前全市已开展51次化妆品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商超、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1万份,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