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数,夯实监管基础。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亮妆”规范提升行动,召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科室和各基层所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落实见效。以辖区基层所为单位,将主要商业街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美容美发机构、宾馆、婴童洗护店列为重点对象,对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排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已排摸化妆品经营主体1500余家次。
强监管,保障用妆安全。加大全过程、全环节检查力度,强化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年度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溯源管理(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违法宣传、非法添加、非法自制化妆品、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为重点,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检查月度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检查发现问题数68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0起。
抓宣贯,提升监管效能。以《化妆品监督条例》及配套规章为重点,加强培训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全区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条例》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力度,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