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采取“监督检查+普法宣传”的形式,侯营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店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索要进货票据以及供应商、化妆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资质。检查化妆品标识标签,化妆品有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标记、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是否有自制化妆品、是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服务项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
同时持续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宣贯工作,发放《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真伪。从根本上增强从业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化妆品行业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