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教育常态化。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等宣贯培训。通过注册登记信息渠道为新办《营业执照》的从事化妆品企业发送“入市第一课”相关生产经营规定要求;常态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在日常检查、执法办案中及时将法规要求宣贯到位;利用一年一度化妆品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今年围绕”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主题,全市组织公益培训讲座、科普活动65场、发放资料15800份、媒体信息宣传90余条、宣传屏展板等430块,受众人数106万人。
二是日常检查常态化。全市化妆品注册备案人46家,其中生产企业10家。聚焦源头管理,落实化妆品备案产品资料审核和技术核查,上半年完成备案资料整理审核496件,责令整改92件。常态化开展质量体系检查,结合行政许可、省市飞行检查,两年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现已开展检查2家,发现缺陷问题并整改处置6个;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开展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等专项治理,如线上线下母婴用品店、美容美发机构等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全市已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26件,罚没款55万元。
三是监督抽检常态化。每年根据省局部署,分解下达化妆品监督抽检省级任务124批次,针对上一年度不合格产品其他批次或者同类产品开展3批次跟踪抽检;针对化妆品经营点多面广,市局增加安排市级监督抽检100批次;已完成各类抽样88批次。按照抽检工作要求和规律,落实对化妆品在产生产企业的全覆盖,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化妆品纳入重点抽检范围,网络抽检发现1批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
四是智能监测常态化。充分依靠化妆品抽样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监测、舆情监测等技术支撑力量,发挥信息化系统大数据归集分析,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工作。截至5月底数据,全市共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89例;委托第三方网络监测机构开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3次,筛查主体和产品万余个,重点对国家局通告中不合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反映的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重点监测,发现各类违规线索17条,下发至各县市区核查处置,提高了针对性和监管效率。
五是社会监督常态化。我市化妆品经营商户4万多家,90%是小微型商店、美容美发店,针对点多面广、规范管理程度低、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局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共治共建,常态化社会监督,引导主体提升规范经营意识。如通过发布召募令,向社会征集市级监督员30人,来自人大代表、高校师生、律师、医师等各领域关心化妆品安全的热心人士;倡导大学生加入“你宣传、我传递”的宣传监督队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评估,第一阶段已完成117家,排查问题212项,集中在缺少齐全的进货凭证和化妆品验收台账、部分化妆品缺少标识标签,试用装未明显标识、存在过期化妆品等,督促各地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