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检查。监管人员深入母婴店、商超、美妆店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儿童化妆品检查,重点对经营使用化妆品注册备案、标签标识、功效宣传、保质期及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等进行核查,严厉打击经营使用“三无”、过期或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普法教育。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对其在进货查验、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儿童用妆科普。监管人员面对面向消费者、家长等宣传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消除儿童用妆误区,同时提醒大家在购买过程中认清专用标识“小金盾”,提升了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传播效果,推动形成儿童化妆品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