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重点场所。突出“四美”机构、足浴店等小微经营主体,对其销售、使用的化妆品逐一进行检查,通过将实际外包装与备案产品包装平面图进行比对,严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的违法违规产品。
二是聚焦重点品种。以染发剂、防晒美白、口红等特殊化妆品为重点,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产品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产品是否和国家局网站备案信息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聚焦标签标识。紧盯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在进货查验中充分利用化妆品监管APP核对相关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产品要拒绝购进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