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范围是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连锁经营店。重点检查产品资质是否合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中的记录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标签是否有违法宣称治疗疾病行为、运输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向化妆品经营户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宣传手册,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主动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在销售区域公示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主动提示消费者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进销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索证索票、供货商资质不完善等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潞城区局将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深入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化妆品功效并安全用妆,督促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