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指导培训,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召开化妆品经营单位培训会,重点围绕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围绕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成台账登记,引导化妆品业经营者签订《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自查温馨提示单。截至8月8日,共举办培训会议4次,参会人员80余人。
二是落实监管职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开展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聚焦日化产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重点领域,针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于新登记注册的化妆品专卖店和美容美发店,一对一告知重点注意事项,减少风险隐患。截至8月8日,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34家,立案3件,罚没款1.06万。
三是依靠数字赋能,合力共建示范街区。通过查询登记系统、现场督查等方式,排摸辖区内符合示范创建标准的化妆品经营主体底数。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功能,推广使用化妆品“智慧在线”小程序,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在进货查验、月度检查时应用该平台及时上传数据。建立化妆品智能监管微信群,联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截至8月8日,建成天安路化妆品示范街区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