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聚焦“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通过检查,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6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09家次。下一步,市局将继续推进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筑牢化妆品安全防线。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