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漳州、厦门化妆品企业开展检查,一是紧盯化妆品生产环节关键风险点,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二是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是否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是否有违法添加行为等;三是检查企业“一号多用”违法行为自查整改情况。
检查组一行对4家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危化品储存仓库等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及记录,共排查11个风险隐患。张文春副局长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就发现的缺陷问题尽快整改,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