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统筹思想,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科所联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以“药剑”行动为契机,将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检查、监督抽检、“金盾护童”专项行动及美容美发机构“靓妆”专项行动相结合,以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并行的方式,对监管中发现的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提高化妆品领域监管效能。
二是强化工作重点,确保落实落细。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等情形,对化妆品的“身份证”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化妆品身份证一一对应、真实有效。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查违法行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挖违法线索,在鹿城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自查的化妆品经营店铺221家,备案人、境内责任人19家,监督检查阶段中发现违法线索2起,已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