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是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消费者对产品名称、责任主体产生误解的行为。
督查组先后到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南岳区、衡东县等地,随机抽查了14家经营单位,对他们使用的国产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查验产品标注信息与国家局数据库是否一致,产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渠道来源是否合法等问题。重点检查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
截至目前,全市发现和交办“一号多用”违法线索6起。下阶段,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结合推进“一号多用”专项整治与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推进行业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