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本着“先检查,再抽检”原则,现场对各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货台账、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标签标识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向从业人员宣传讲解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了《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应知应做和常见违法行为及责任条款》,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义务、不断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为保证抽检样品的代表性,抽样涵盖了化妆品专营店、超市、连锁店等不同业态,重点涉及非面膜祛痘类和面膜类化妆品。截至目前,共抽样化妆品5批次。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及时跟踪监督检查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对问题产品进行核查处置,切实筑牢化妆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