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效能提升。加大摸底排查力度,更新辖区内化妆品专卖店、母婴店、美容美发店等名录,结合风险分级,聚焦美容美发机构、母婴店、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紧盯儿童类、特殊类化妆品,组织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完善采购台账、推进产品合法合规、规范功效宣称、上报不良反应等规范,按频次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36家次,督促37家经营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专项整治,推进风险管控强化。以网络销售平台、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持续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美容美发机构"靓妆"、网络经营净网、化妆品线下经营和生产以及儿童用妆“金盾护童”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464人次,查处相关案件12个。
三是宣传指导,推深部门协同联动。畅通卫健、公安等部门监管横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合作,结合现场检查,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综合治理,发放主体责任指导手册,提高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全区化妆品综合监管落实落地。今年以来,派出44人次执法人员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综合治理专项执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覆盖经营主体336家次,发放指导手册4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