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层筛选、锚定主体,打造示范单位。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筛选出30多家基础条件好、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经营店进入示范店备选库。聚焦宾馆和美容美发经营单位这两类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发动,要求他们对照标准、合法经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基层所实地走访,最后选定9家单位作为创建提升对象,打造示范经营单位。
二是逐步推进、夯实责任,落实安全规范。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对主体环境、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广告与宣传、不良反应落实、放心消费等七项指标的责任落实开展升级创建指导。加大落实进货查验、产品是否经注册或备案、进口产品是否检验检疫等指标权重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性。美容美发机构需要按规定在服务场所内显着位置展示经营使用的化妆品销售包装,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三是共建共创、共治共享,构建社会共治。将全区化妆品经营主体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掌上执法”实现检查验收无纸化、痕迹化、智能化。并会同消防、综合执法局等联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统一设立公示牌,对“化妆品监管”APP二维码、化妆品不良反应单位、消费提示、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护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48块,播放安全用妆宣传片6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册,激发群众参与度,构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