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化妆品排查与提升行动有效结合。以不合格化妆品公告为抓手,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排查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通告,组织县(市)区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共对国家药监局通告中的81批次检出禁用原料、1092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排查。
化妆品抽样和提升行动有机结合。开展化妆品抽样工作的同时对被抽样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化妆品经营场所的覆盖率,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母婴店、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场所和儿童用化妆品、染发类、祛斑美白类等高风险产品的抽检检查力度,增强抽样、检查靶向性。今年以来完成国家抽检66批次、省级抽检27批次;抽样检查过程中随机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04家次。
各类专项检查与提升行动密切融合。一是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特殊化妆品为重点环节,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388家次,限期整改53家次。二是开展“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专项检查阶段共监督检查企业1125家,责令整改企业15家,约谈企业5家,经营环节抽查产品849件。专项督查阶段共发现经营“一号多主体”化妆品16个品种,未备案或冒用备案化妆品4个品种,已移交进一步处理。
标准化店(商场)创建与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围绕合肥市化妆品经营单位标准化店(商场)创建工作,按照标准引领、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广实施,持续推进。创建过程中重点对化妆品的进货查验、注册或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愿申报、县(市)区初审、现场验收等阶段,目前已验收通过化妆品标准化店34家,标准化商场1家,均已完成公示、发文并颁发证书。
宣传培训与提升行动融会贯通。精心组织县区一线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深入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安徽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设化妆品科普大讲堂,邀请市口腔医院专家授课,普及安全用妆知识,落实企业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各类培训中大力宣传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今年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21批3000多人次培训。
化妆品“放心查”与提升行动同步推进。在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过程中大力推广化妆品“放心查”,同步推进两项工作走深走实。组织进校园、进商场、进企业宣传,多途径、多维度、多场景宣传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广使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指导从业人员下载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说清说透APP查询真伪、科普宣传、投诉举报等功能,严把进货关,该活动被中国质量新闻网等多家市级以上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