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创建,发挥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化妆品“百千万”消费示范工程创建,制定方案、明确路径、建立标准,聚焦美容美发经营单位、宾馆酒店、商业街(圈)等三类经营主体,实施抽查指导、送策入企、结对帮扶,打造一批化妆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2023年,共创建示范酒店5家、示范美容院23家、示范美发店28家。
二是数字引领,强化分级监管。结合“数字辨妆”系统,对登记在册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逐一摸排,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好差评晾晒榜”机制,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有效管控流通环节风险。2023年,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64家次,立案47起、罚没款45.16万元,通过“数字辨妆”系统对226家单位建立台账。
三是共建共治,促进健康发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通过责任书签订、法律法规宣贯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和科普宣传,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组建化妆品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化妆品社会监督员队伍,营造化妆品社会共治良好氛围。2023年,共组织化妆品法规宣贯会32场,化妆品消费相关投诉处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