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以大型商超、美容美发机构、母婴用品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经营主体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和票据,是否经营过期、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的不合格化妆品和国家明令停止销售的假冒化妆品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节日对商品进行捆绑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对部分经营者的促销活动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0余家次,对检查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整改。
下一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购买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成分、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信息,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