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化妆品资讯 » 行业资讯 » 最新!上海出台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最新!上海出台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3-07 09:28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推进本市化妆品产业健康规范发展,发挥广告对化妆品品牌建设的作用,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药品监管局根据《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化妆品广告监管执法实践,联合制定出台《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为推进本市化妆品产业健康规范发展,发挥广告对化妆品品牌建设的作用,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药品监管局根据《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化妆品广告监管执法实践,联合制定出台《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合规指引》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有:

  明确主体责任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广告主,需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把广告宣传活动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广告全流程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和保存广告档案,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处置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对市场监管部门在化妆品广告监测、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较为集中的问题,包括广告导向问题、绝对化用语问题、数据宣称问题、使用医疗用语问题、功效演示问题、广告代言问题、虚假夸大问题等等,进行针对性指导,并提出具体合规要求。
 
  满足创意需要
 
  明确以功效宣称为核心的化妆品广告功效宣传的原则,同时结合广告活动特征,允许企业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对功能及其效果作一定解释和说明,以满足化妆品广告多样化创意需求。
 
  注重特殊人群保护
 
  明确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化妆品广告宣传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的化妆品应进行注册,儿童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成人功效,不得使用“可吞咽”字样及食品图案,以免导致误食风险,不得滥用儿童化妆品专用标志“小金盾”等。
 
  注重社会共治
 
  鼓励行业组织加强研究,探索形成符合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特点的词汇用语表述原则和方式,以行业标准的形式指导行业广告宣传。鼓励化妆品企业、行业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服务社会需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日期:2024-03-07
 
    分享: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foodmate@foodmate.net 电话:0535-6730582

 

 

 
 
地区相关资讯
 
推荐图文
座机:0535-2122193
E-mail:news@foodmate.net

京ICP备20003097号-2 ©2022  化妆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