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目标
重点对染发、烫发类高风险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全面提升我市美发机构等化妆品使用单位及经营单位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整治范围
理发店(包括染发、烫发)、生发育发馆、养发护发馆等美发机构所使用的产品以及染烫发化妆品批发单位经营售卖产品。
整治内容
(一)整治未经注册或备案,标签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相符的化妆品。一是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二是标签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样稿不一致的化妆品;三是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原料、使用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二)整治经营使用违法违规的化妆品。一是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假冒化妆品;二是擅自配制、灌装化妆品内容物的;三是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四是化妆品无中文标识;五是国家药监局公告停止经营的化妆品等。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将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消费提醒等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和案件查办。突出重点区域,紧盯农村、城乡结合部化妆品经营店、化妆品集中批发市场、美发机构等区域,对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情况、产品进货渠道等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不断促进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