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源头自查,牢抓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前期摸排信息,建立美容美发机构监管清单,通过“微信群线上+面对面线下”指导经营者通过“数字辨妆APP”“化妆品监管APP”或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的方式对化妆品进行比对,对“一号多用”,过期化妆品与有效期内化妆品混放,自行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进行现场举例,进一步引导商家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主体自律意识。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严守质量安全监管。以商业街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中的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关注烫染类、美白类、祛斑类、洗护类化妆品,对其是否存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从合法渠道购进、标识标签未符合规定、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使用过期化妆品、虚假及夸大宣传、使用假冒产品、过期产品、非法生产添加等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排查。自专项行动以来,发现并整改问题6处,立案1起。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力促社会共治共管。借助“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21场次,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不良反应等知识,提升群众安全用妆意识。同时,依托“掌上温岭”“温岭市场监管”等数字化平台,持续发布消费预警,及时更新监管动态信息,公布投诉举报途径,着力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