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监管底数,通知部署到位。通过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企业信息资料库及日常监管名录,梳理出全市共有44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需开展年度自查工作。同时结合备案系统中各企业备案产品情况进行分类标识,利于各地掌握企业有效备案产品分布情况。通过前期组建的全市化妆品企业微信、钉钉交流群等媒介,自年初开始发布年度自查通知,告知各企业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和咨询联系方式,同时告知未申报后果。本年度企业自查开展及报告提交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自查内容时间范围为上一年度。
二是市县合力推进,指导服务到位。本年度化妆品自查年报工作采取市县联合推进模式,各县(市、区)局(分局)对全市年度自查企业按辖区进行认领,同步开展督促并指导填报。对填报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的化妆品备案人企业,通过申报网站截图、电话沟通等实时指导;同时通过已完成年度自查的企业,在交流群内分享填报经验或解答疑问,引导全市化妆品企业交流互助,共同推进年度自查工作。针对部分企业所提交的自查报告存在错误或瑕疵,由属地局或市局工作人员逐一电话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上报内容,确保按要求及时限提交自查报告。
三是强化后续处置,规范引导到位。截至3月31日,全市共有34家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完成年度自查工作;9家备案人经自查后由于质量管理体系己不健全或已无产品备案业务需求,主动提交备案人资质注销申请,后期将统一提交至国家局注销备案系统账号。对1家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工作的企业,后期将通实地核查等方式,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处置闭环,防止质量体系不全的企业“带病运行”。通过年度自查工作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全市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共同筑牢全市化妆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