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以化妆品经营单位和大中型美发场所、美容美发店、理发店等化妆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场所,重点查看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染发、烫发类化妆品,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染发、烫发类化妆品,存在“一号多用”(“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的染发、烫发类化妆品,经营使用过期失效的染发、烫发类化妆品四类违法行为。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送法上门”行动,结合实际案例向经营者讲解了化妆品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宣传讲解,督促经营者进一步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法律红线”意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检查中,发现部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台账不完善、供货方资质索取不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对发现个别化妆品使用单位使用超过保质期化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