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以宾馆酒店客用洗发液、沐浴液、护发素和洗手液为重点。一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进货票据、供货者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二是检查企业所经营化妆品是否注册备案,全面清理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及国家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化妆品。三是检查企业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给顾客的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是否有标签,直接接触包装容器上是否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对标签标注产品名称不符合要求、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及具有医疗作用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四是检查企业经营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清理整治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
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改正。潇河分局将继续加大化妆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