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排查,规范经营秩序。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集中经营场所、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未经注册、变质、超过使用期限、标签和功效宣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全面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提升化妆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安全底线。针对化妆品可能导致使用者皮肤敏感等问题,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织密全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提升化妆品安全监管预警防控能力。
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化妆品法规宣贯。在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积极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督促、指导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同时,对群众开展化妆品的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辨识不合格化妆品的能力。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人员2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0家次。下一步,龙湖所将继续加大化妆品专项检查力度,规范经营,保障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