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详尽工作安排,明确检查重点区域、具体步骤以及人员责任分工。组织所内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了解染发类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全力以赴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达成实效。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格监督执法。检查以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店、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场所,以染发类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内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无中文标签标识、未取得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3家,发现问题产品2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专项检查过程中,积极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染发类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其正确选购和使用染发类化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染发类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龙游溪口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检查成果,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