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治引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本次检查以大型商超、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结合冬季天气干燥特性,以补水保湿类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进货查验记录、化妆品有效期、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为重点检查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同时监管与服务结合,在检查时对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通过统一培训、入店指导等方式,有效提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
二是自治强基,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积极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线上线下渠道管理,做到进货渠道合法、索证索票齐全、进销台账记录完整。组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完成自查自纠,及时处置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推动宣传,促进社会共治合力。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化妆品知识普及活动,发布消费警示,畅通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意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和曝光力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形成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促进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共同营造美妆产业良好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