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京日协字[2019]第010号)及团体标准建设相关规定,经审核评估,《化妆品用植物原料质量规格制定通用技术要求》、《化妆品用原料灵芝提取物-灵芝孢子油》两项团体标准符合制订立项要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编制指南》、《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指南》、《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风险评估指南》、《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四项团体标准符合修订立项要求,准予立项。特此公告。
有意愿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化妆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请与我协会政策法规部联系。
联系人: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67113081
电子邮箱:bdcafg@163.com
北京日化协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