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世卫国华(北京)医疗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制订的《皮肤微生态调节型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反馈,请于2023年1月1日前将《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刘主任13910050764
邮 箱:CAPA_TTBZ@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金成建国5号526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附件2.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1.《皮肤微生态调节型化妆品功效评价》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皮肤微生态调节型化妆品效评价功(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